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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银协加强与省高院执行局合作积极维护金融债权
发布日期:2013-08-17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为加大维护金融债权工作力度,今年以来,省银协领导多次走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双方就进一步加强合作与信息交流,加大未执结案件执行力度,探索开展金融仲裁,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建设“点对点” 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等事项进行座谈,并达成合作意向。201364日,省高院执行局和省银协联合印发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福建省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金融债权案件执行和“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对落实双方合作意向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加大未执结案件执行力度,积极维护金融债权。由省银协根据会员单位的申报,每年报送10-15个标的较大(具体金额根据省银协收集筛选案件情况双方商定)、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未执结案件,提请省高院执行局督办执行。根据双方合作纪要,省银协向会员单位印发《关于报送拟提请省高院执行局督办的未执结案件的通知》,征集符合条件的未执结案件。经省银协法律维权委的审议筛选,2013718日,省银协向省高院执行局发送了《关于提请福建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协调督办我省金融机构部分未执结案件的函》,7家会员单位报送的15个符合条件,标的金额共计2.3亿元的未执结案件提请省高院执行局予以督办执行。目前,省高院已成立由执行局副局长黄德威任组长、执行协调指导室主任林文君任副组长的金融案件执行专项小组,负责协调和指导全省法院金融案件执行工作。

二是开拓维权渠道,推进金融仲裁工作。运用金融仲裁方式处理金融纠纷具有一裁终局、效率高、费用低等特点,对增加解决金融纠纷渠道,降低法院受理金融纠纷案件工作量,更好的维护金融债权具有好处。省银协根据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纠纷特点和维权工作的实际需求,今年拟在银行业积极探索推广运用金融仲裁方式解决金融纠纷,开拓解决金融纠纷的渠道,维护金融债权。此项工作得到了省高院执行局的积极支持和业务指导。

 

 

 

                            (协会秘书处维权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