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金融租赁贷款
发布日期:2013-05-14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产品简介

本产品不直接对单个中小企业贷款,而是通过与金融租赁公司合作,批发式地将贷款发放给金融租赁公司,再由金融租赁公司以直接融资租赁或者回租的方式发放给中小企业。

信贷政策

1.贷款对象及用途:有固定资产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用于其固定资产购置。

2.贷款额度:根据固定资产价值确定。

3.贷款期限:根据用款人实际需求确定,固定资产贷款原则上不超过5年(含)。

4.信用结构:由租赁公司应收账款权益质押,并由租赁公司主要股东提供保证担保或抵押担保,并由最终用款人将设备反担保给租赁公司。

产品流程

由我行对拟合作的租赁公司开展授信评审工作,给予合作额度。合作额度内,分批次开展用款人授信评审,租赁公司将其认可的用款企业、个人推荐给我行,我行开展自主评审,审批通过后与租赁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