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公约规范

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关于严格规范经营、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自律要求
发布日期:2014-01-17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关于

严格规范经营、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自律要求

2012年3月7日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关于政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监管要求,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就严格规范经营、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向全体会员单位提出以下自律要求:

一、抓住治理契机,进一步提升银行服务质量。各会员单位应以此次“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层层落实责任目标,认真组织开展本系统内“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重点针对信贷管理和服务收费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各会员银行总行要对辖属分支机构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从源头上查找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整改,通过专项治理活动,规范经营行为,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全面推进金融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二、坚持四项原则,进一步清理中间业务服务项目。开展中间业务服务收费应遵循以下四项原则:一是绝不违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令行禁止;二是最大限度尽社会责任,坚持应免能免则免;三是科学合理,做到质价相符,尽量让消费者得到超值服务;四是公开透明,给消费者充分知情选择权。按上述四项原则,进一步清理中间业务服务项目,规范中间业务管理,促进中间业务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基层网点一线团队及人员管理,增强依法合规执行力。各会员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网点一线团队及人员的合规管理,切实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重点提升基层一线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合规理念,树立严格遵守政策规定、规范业务处理的合规意识,有效防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业务处理不规范而产生的风险。

四、遵循科学开展观,进一步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各会员银行总行及各级管辖行应遵循科学发展观,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经营计划和绩效考核办法,梳理和排除快增长、高指标问题。校正单纯与市场排名或份额为标准的考核导向,确保各项指标科学合理,促进各项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0一二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协会  自律  服务  要求                 

联系人:杨欣  联系电话:66121182   校队:杨欣  

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2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