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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独立主承销的福建省能源集团10亿元私募债成功发行
发布日期:2013-10-30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929,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首期10亿元成功发行,发行利率6.18%。这支由国家开发银行独立主承销的债券,是福建省内首支发行期限达5年的私募债。

近年来,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积极创新融资模式,努力为福建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据悉,在国家开发银行总分行联动支持下,该私募债仅用时一个月完成材料组织和注册工作,并在有限的发行时间窗口,以低于市场同期同等级债券利率62BP成功发行,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我国唯一同时具备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以及财务公司、租赁公司金融债券主承销资格的银行机构,长期以来,积极应用“投资、贷款、债券、租赁、证券”等金融产品为福建省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近两年,该行通过开展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私募债等债券承销业务,为福建省高速公路公司等13家企业累计融资200亿元。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