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团贷款与联合授信专业委员会
为促进和规范银团贷款业务,分散授信风险,推动银行同业合作,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指导下,福建省银行业协会组织推动银团贷款与联合授信专业委员会修订了《福建省银行业银团贷款合作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得到41家有关会员单位的积极响应,签订了公约,标志着福建省银行业在加强同业合作、规范银团贷款业务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公约从总则、自律约定、监督管理及附则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自律约定部分明确了必须或鼓励采取银团贷款方式的大额贷款情形,如多家银行参与的同一项目融资、单一客户融资额超过一定金额的房地产项目融资和固定资产融资等。同时,公约还规定了牵头行的产生方式、职责及承贷份额要求,确保银团贷款的组织和运作有序进行。
此外,公约还强调了银团贷款合同的制定、签署、管理及贷款发放、回收的流程,明确了代理行的统一管理和银团成员的协作与约束。在借款人违约时,公约规定了银团成员按照贷款余额比例受偿的原则,保障了各成员的利益。
在监督管理方面,公约鼓励银团成员对违反公约的行为进行举报,并规定了对违反公约会员单位的处罚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维护银团贷款市场的健康秩序,保障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约的制定和推动者,协会将继续加强与各会员单位的沟通与协调,推动公约的深入实施和不断完善。同时,还将积极关注银团贷款业务的发展动态和市场变化,适时组织相关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协会将携手各会员单位共同推动银团贷款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为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
(福建省银行业协会秘书处专委会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