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金融文化

“八闽清风”纪法教育微课堂(第18期,总第661期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五)
发布日期:2022-12-26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为推动福建银保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高质量发展,深化“不想腐”这个根本,局纪委开设“‘八闽清风’纪法教育微课堂”栏目,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纪法意识,促进依法履职、廉洁从政,持续营造和弘扬崇廉尚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今日推送第18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五)。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五)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 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一条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四条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随堂测验:

1.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  )。【单选题】

A.作出党纪处分决定(正确答案)

B.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C.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2.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 党员权利。【多选题】

A.表决权(正确答案)

B.选举权(正确答案)

C.被选举权(正确答案)

3.党员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判断题】

A.正确(正确答案)

B.错误

4.党员已经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党组织可以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正确答案)

5.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但也不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