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金融文化

一心为公守廉明
发布日期:2022-11-14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在福建东山,当地老百姓有这样一种习俗:“先敬谷公,后祭祖宗。”每年清明,东山人民都会自发来到谷文昌的墓前,祭奠哀思。

一心为公的人,老百姓永远不会忘记;对党忠诚的人,党永远不会忘记。建党90多年来,我们党涌现出许许多多谷文昌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他们一心为公,清正廉洁,为党为人民作出了无私奉献,立下了不朽丰碑。

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在公与私、廉与腐等方面,要求广大党员“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抚今追昔,对照高标准,学习好榜样,能够汲取更多前行的力量。

“肝胆长如洗”

“只要对百姓有利的事,哪怕排除万难也要做到;凡是对党的威信有害的事,哪怕再小也不能做。”在那个艰苦年代,不论肩负重任还是身处逆境,谷文昌从未忘记共产党员身份,从未动摇过信念,他始终恪守着这两条为官原则。

谷文昌去世后一周,爱人史英萍便拆除了家中的电话,连同谷文昌的自行车一并上交,“这是老谷交代的,活着因公使用,死后还给国家”。调离东山时,谷文昌留下了一片绿洲,带走的却只有自己腌制的两瓶酸菜。

1986年6月,杨善洲从保山地委书记位置上退休以后,为了兑现自己当初“为当地群众做一点实事不要任何报酬”的承诺,义无反顾扎根大山,一干就是22年,建成面积5万多亩的“善洲林场”。病逝前,他把这个价值3亿多元的林场无偿交给国家。

一个在东南沿海,一个在西南边陲,一个把荒岛变绿洲,一个将荒山变林海。谷文昌、杨善洲,两个不同时代的共产党人,都以立党为公的坚定信仰,守卫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

周恩来总理为党和国家鞠躬尽瘁,却一分公款都不乱花,无论是理发、招待客人,还是下基层吃饭,总是自掏腰包,主动付费,他给自己和家人定下了“十条家规”。在他看来,公与私必须分明,不能越雷池半步。

没有一个完整的双休日,没有一顿团圆的“年夜饭”。今年67岁的福州市军门社区党委书记林丹,四十年如一日奔忙于社区,人们亲切地称她为“小巷总理”。她还是8位五保户、孤寡老人的“女儿”。“只要居民们需要,我愿意一辈子为大家服务!”林丹说。

这些好榜样,有些生命已逝,有些踏歌前行,却一样是“肝胆长如洗,表里俱澄澈”。

“两袖清风来去”

在焦裕禄陵园,离墓地不远处的纪念馆里,人们排起长队参观焦裕禄事迹展。

展柜里,摆放着焦裕禄生前用过的物品,其中一份他亲手写的《干部十不准》特别引人注目:“一律不准送戏票”、“一律不准到商业部门、合作社部门要特殊照顾”……寥寥数字,清风满怀。

睹物思人,观者动容。

一名党员干部深情地说:“焦裕禄是好干部的一座丰碑,他‘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自己’的公仆情怀,值得我们学习。”

“公生明、廉生威。”恪守廉洁是共产党员一道必不可少的“防线”。

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陈云同志始终恪守“廉洁自律,从不收礼,不论轻重,一律‘来者必拒’”的原则,时刻把自己摆在普通共产党员的位置上。他认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

为了给年过八旬的父亲治病,为了供年幼的女儿读书,北川县副县长兰辉欠下近10万元的债务,即便如此,他也未曾动过一丝“贪腐”念头。依然是他,面对哥哥和弟弟同时失业沦为下岗工人,妻子长期是临时工的困难境地,也不曾想过为改善家人生活环境而利用职务之便打招呼、徇私情。

有这样一位共产党员,退休十年间,筹措数百万元资金,扶持上千名贫困残疾人,帮助2400多名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他叫陈欠水,今年71岁,2005年6月从福建省惠安县人大常委会副处级调研员岗位上退休。在致力扶贫助困的日子里,他始终牢记党的纪律,给自己定下“不准吃饭不交伙食费,不准接受招待性吃请,不准接受礼物”的“三不准”铁律,将“廉洁奉公”进行到底。

路漫漫其修远矣,两袖清风来去。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即便穿越时空,依然让人肃然起敬。

“会它千顷澄碧”

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党的先锋模范们用“一辈子”来坚守“爱党为党”的坚定信仰,以榜样的力量烛照越来越多的后辈奋然前行。

福建省建瓯市南雅镇白沙村老党员兰耀贵今年87岁,退休20多年来,不管酷暑严寒,老人家始终风雨无阻,坚持每月一次骑着单车到单位缴纳党费。去年3月,他向党组织上交1万元的特殊党费,用于帮助困难党员。之后,每月一次党费,他依然照交不误,他说:“一名党员应该是一面旗帜,任何时候都要牢记自己是共产党员的身份。”

“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河北石家庄市副市长、正定县委书记王韶华坦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心中要奉行一个“公”字,讲公平正义、讲公开透明、讲公道无私;心中要恪守一个“廉”字,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贪不占不侵不夺不争,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对照榜样学《廉洁自律准则》,全国模范法官、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黄志丽法官动情地说:“廉洁奉公的精神,需要每一位共产党员‘薪火相传’,在先辈们绘就的‘共产党人’基本底色上,一代代共产党员们又在各自岗位上用生命和实践来升华它的精神内涵。”

廉洁如水,来不得半点污染;奉公如蚕,吐不完一身正气。古语云:“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面对各种利益和诱惑,要经常拿起“公与私”这把尺子,量一量自己内心是否能够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情所困,不为私利所惑,量一量自己在工作中是否真正做到了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

福州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刘碧强认为,中华民族的道德规范向来是从高不就低,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开宗明义,提出“四个必须”,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展现党的先锋队本色,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

“为政之要,曰公与清。”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表示,新时期,党员干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永葆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共产党人本色,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将“三严三实”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陈金来)

上述廉洁故事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