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福州分行

厦门银行福州分行---小企业标准化产品
发布日期:2013-05-10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产品介绍:我行面向小企业开展的标准化授信产品(小企业标准参见以下注释“小企业标准)。授信业务按使用方式分为授信额度与单笔贷款两种方式,其中授信额度期限最长不超过年,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 年。授信额度项下单笔贷款支用期限最长不超过年。

授信方案:单笔贷款及额度项下支用授信业务品种为本行已开展的授信业务,其中个人贷款限助业贷款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对公授信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单位购置商用房贷款、对公楼宇(含厂房)按揭贷款、对公其他按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表内外各类授信业务。

小企业标准:

1、上一完整年度,批发零售业年销售收入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含)的企业或制造业及其他行业年销售收入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含)的企业。

2、成立未满一个完整年度,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1000 万(含),且在我行授信总额(不含贴现)不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含)的企业;

3、向我行申请个人助业贷款的,且符合上述第1款规定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

4、非台商的集团客户中所有子公司、分公司、关联企业合计,上一完整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10000 万元(含)的集团企业。

授信条件:

(一)个体工商户:指以个体工商户为助业对象、以个人为借款主体、能够提供合格担保品担保的客户,授信条件如表所示。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指以小企业法人为助业对象、以企业的法定代表
人或股东为借款主体、能够提供合格担保品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客户,授信条件如表所示。



(三)小企业法人:指符合我行客户分类管理规定、能够提供合格担保品或专业
担保公司担保的小企业法人客户,授信条件如表所示。



备注:1、A等-D等为我行
内部信用评定等级。

      2、还款方式中,:A-按月付息、到期还本;B-按月还本付息(含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C-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