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

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小企业“中银税贷通宝”
发布日期:2016-12-02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产品简介

中小企业“中银税贷通宝”业务,是指借款人提供其在国税、地税缴纳的企业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缴费凭证,我行对纳税信用等级较高的优质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给予一定信用额度的短期授信业务。

产品特点:

纯信用授信,解决优质客户担保难问题。

适用对象:

年销售收入不超过1亿元(批发类企业年销售收入不超过1.5亿元)的企业法人客户,具有独立融资权的非法人企业客户。

贷款条件

客户应符合我行中小企业客户授信的基本准入标准:

1)企业营业执照有效;

2)企业在中行的信用等级在CCC(含)以上;

3)企业经营年限在2年以上;

4)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主业从业经验在4年以上;

5)信用记录良好;

6)借款人近两年每年缴纳国、地税纳税总额均在30万元以上(或地税纳税10万元以上;或国税纳税20万元以上,满足一项即可),且在税务部门纳税信用等级评为A级或B级;

7)中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1、客户准入。中行根据借款人提交的资料,审核客户是否符合中行中小企业客户授信准入标准,完成信用评级等程序。

2、执行中行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信贷工厂”授信审批流程。每笔中小企业授信业务由中小企业客户经理进行发起,经营销端有权签字人审核签字后,报送中小企业“信贷工厂”信用审查人员进行授信审查,最终由中小企业专业审批人进行授信审批。

    3、落实有关批复条件后,中行可对客户进行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