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福州分行

恒丰银行福州分行---财运恒通
发布日期:2013-05-10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一、产品简介

“财运恒通”是恒丰银行为小微企业客户量身定做的专属品牌,下辖携手通、保易通、全程通、权质通、外贸通、创业通、退税通等七个系列、二十余个产品,融资产品范围基本涵盖了小微企业的整个经营周期,初步形成品牌服务效应。在“财运恒通”业务发展过程中,我行坚持“差异化、低成本、高效率和便利性”原则,全力打造“财运恒通”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相较于传统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财运恒通”的最显著的业务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效率高。我行建立了标准化、流程化和专业化的小微企业授信作业流程,实质性地提高了审批和放款效率,真正做到“金融服务快捷,审批放款高效”。

二是内容广。我行“财运恒通”业务着眼于批量为目标客户提供包括结算业务、存取款业务、理财业务和咨询服务等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除传统的抵质押方式外,我行还创新推出了联保、林权抵押、出口退税账户质押和担保公司担保等多种授信方式,可以更好地满足目标客户多元化和个性化的金融需求。

三是服务优。为了更好地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我行针对“财运恒通”目标客户设立了从总行到分行的独立的、专业的小微企业条线和一级管理部门,在小微企业条线对分行充分放权并允许其转授权,全面提升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率。

同时,“财运恒通”以与客户共成长为价值主张,从小微企业客户需求出发,探索性提供包括税务筹划、管理咨询等在内的多元化非金融服务,致力于成为小微企业客户的合作伙伴,与客户共同发展,在为客户创造价值、帮助客户增值的过程中分享成果。

二、信贷政策

(一)贷款对象:财运恒通”适用对象为已经或拟在恒丰银行办理授信业务(含为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以下范围中小企业法人: 

1、在我行单户授信敞口总额1500万元(含)以下且上年度企业资产总额10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法人。 

“财运恒通”客户以“专、精、特、新”和产业集聚发展为导向,以企业竞争力为核心,至少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原则上实际经营时间满2个完整会计年度,抵押类可适当放宽; 

(2)我行内部信用等级原则上A级(含)以上

(3)企业及实际控制人个人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符合办理授信手续的基本条件,如工商登记、人民银行规定等; 

(5)经营情况良好,没有连续性经营亏损; 

(6)环保达标,生产或经营产品符合市场需求,不属于国家淘汰产品; 

(7)贷款用途合理,不属于国家和我行禁止或限制进入的领域。

2、以下企业不适用于“财运恒通”授信产品: 

(1)房地产企业; 

(2)学校、医院、出版社、电视台、供水、供电、道路等非生产流通企业; 

(3)项目公司; 

(4)政府投资类企业。

(二)贷款额度:“财运恒通”授信额度是根据贷款企业的

净资产规模、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其它资产、正常生产经营投资活动所需资金的合理范围、现金流情况、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担保方式等方面综合确定,原则上不超过所控制企业净资产,且敞口额度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三)贷款期限:以短期(一年以内)为主,原则上,授信额度项下的中小企业贷款发放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含)。

       (四)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或上浮。

       (五)贷款用途:用于短期资金周转与经营性投资需求、扩大经营规模等,不得用于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经营项目或用途。

       三、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借款人持申请材料到我行经办网点填写提交借款申请;

      (2)贷款审批:授信调查人员对客户基本情况、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情况、信用状况及履约能力、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情况、担保有效性、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行业运行情况及其它事项逐一进行尽职调查,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

      (3)贷款签约:借款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个人借款合同。

      (4)贷款发放:银行在借款人办妥相关手续后,经审核确认后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