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办理银行卡风险提示
发布日期:2008-07-09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为了防范银行客户在申办、使用银行卡过程中被欺诈、个人信用数据被盗用等风险,省协会银行卡专业协调委员会提醒社会公众不要轻信个别媒体刊登的“快速办卡、分期付款”等广告。切实关注办卡风险。
  一、通过正规途径办卡。为了防范欺诈,降低个人数据被盗用的风险,最好直接去银行柜台或经银行授权的正规营销机构办理信用卡申请手续。并亲自填写银行制式申请表格,不要委托他人或资质不佳、业绩不良的中介机构代办信用卡。防止中介机构利用个人资料在不告知申请人情况下,利用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向其他银行申请信用卡,骗取银行贷款,让申请人遭受损失,并莫名其妙地就登上了银行的“骗贷黑名单”,终身背上了信用不良的污点,将严重影响个人信誉,为其今后的经济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和负面影响。
  二、妥善保存个人数据,尤其是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防止数据被冒用。如在生活中,因一些业务的需要必须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时,建议在复印件有关复印内容中注明使用用途,例如:“谨供申办**信用卡用”“仅供应聘**公司使用”等,以防止身份证复印件被挪作他用。当然,注明的字样应避免覆盖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关键信息,但也必须确保有关内容与复印内容同时出现。勿将办理信用卡材料的原件交由营销人员保管。客户勿将信用卡借与他人使用。
  三、保护个人信用。信用卡记录与贷款记录一样会被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一旦该系统中记入了不良记录,将直接影响到今后所有金融业务的办理。因此,建议大家不要以恶意透支为目的,通过非法中介机构办理信用卡,主动或协助他人参与信用卡套现,以免对个人资信状况造成负面影响。
  通过正规渠道与银行发生信贷业务,请务必留下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银行在发生问题时能及时地联系到客户本人,将客户损失减少到最小。
  四、丢失信用卡后及时办理挂失手续、避免损失扩大。目前,大部分发卡银行都开办了电话银行业务,一旦您发现丢失了信用卡,应及时拨打发卡银行的客服电话办理挂失手续,并按照发卡银行的要求确认手续办理成功,对挂失成功后产生的消费持卡人不承担责任,可有效的防止损失的扩大。
  五、给自己的银行卡“减肥”。持有多张银行卡并不一定就好,您应根据实际用卡情况,综合比较,对多张卡的功能进行整合。选择为自己量身定做的银行卡,提高个人资金的管理效率。不用的“睡眠卡”早销户,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六、领取银行卡须留意。申领银行卡或因故需补发新卡时,如果是在银行网点领取,应当面检查密码信封是否完整无损。如果是邮寄方式,注意查收新卡信函和密码信封。收到信函时,先检查信封的封口是否遭拆封、破损或有重新黏合的痕迹。检查信用卡正面的英文凸字姓名、性别与您填写在申请表上的内容是否相同。如经一段时间仍未收到信函,及时询问发卡银行卡片是否已经寄出,并核对地址,避免中途遗失或盗领风险。
  七、信用额度够用就好。信用卡都有一定的信用额度,拥有过高却使用不到的信用额度可能反而会给您增加麻烦,一旦卡片遭窃,会留下安全隐患。您可以主动要求发卡银行适度调整自己的信用额度,在有大额需用或出境消费前,可以临时申请调高。
   八、关注持卡人对账单信息。请您及时查收每月信用卡对账单,并及时归还逾期透支。您若变更对账单地址,请及时向发卡机构申请办理变更对账单地址,避免因通讯地址变更,无法收到对账单、不能及时获取信用卡透支信息、没有及时归还逾期透支,最终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二○○八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