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
产品简介:中国银行对出口卖方企业已向经中国银行认可的信用保险机构投保信用保险的应收账款,凭相关商业单据、投保信用保险的有关凭证、赔款转让协议等为出口卖方企业提供的贸易融资业务,产品功能为用于满足出口卖方企业在已投保信用保险情况下出口贸易项下的融资需求。截止2019年6月末,出口融信达业务余额为2.49亿元,叙做该产品的企业有29家。(该产品并不仅针对中小微企业)
贷款额度:融资金额不得超过应收账款金额(申报金额)乘以赔付比例与保险公司审批的买方信用限额(余额)乘以赔付比例两者中的低者;且对出口商的融资余额始终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最高赔偿限额(余额)。
贷款期限:融资期限应与合同账期相匹配,且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80天。
贷款利率:因客而定
还款方式:融资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产品特点:
1、加快资金周转、改善现金流量。
2、规避进口买方信用风险,特别是规避进口国的政治风险。
适用对象:
1、希望规避进口商买方信用风险、国家风险,并已投保信用保险的出口卖方企业(包括大、中、小、微企业)。
2、流动资金有限,需改善资金状况的出口卖方企业(包括大、中、小、微企业)。
贷款条件:
1、出口卖方企业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历史履约记录良好。
2、申请办理出口融信达业务的商品/服务为出口卖方企业的主营业务。
3、出口卖方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达到中国银行准入标准。
担保方式:需满足授信批复条件,由授信业务发起部门落实。
办理流程:
1、出口卖方企业就拟申请融资的业务向经中国银行认可的信用保险机构投保信用保险,信用保险机构向出口企业出具保险单;
2、出口卖方企业按照保单条款或与其他缴纳保费协议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申报并缴纳保费;
3、出口卖方企业向中国银行提交融资申请书、业务相关单据及构成完整信用保险单的相关单据,将应收账款转让中国银行;
4、出口卖方企业与中国银行和信用保险公司就赔款权益转让中国银行事宜签订相关协议;
5、中国银行经审核同意办理,并确定融资比例后将融资款项划入出口卖方企业账户,并将有关单据寄往国外银行或付款人进行索汇;
6、国外银行或付款人到期后按照中国银行指定路径付款,相关款项偿还中国银行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余款(如有)支付给出口卖方企业。
联系方式:林恩达0591-88527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