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

厂房贷(农行福建省分行)
发布日期:2020-04-16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产品简介:厂房贷是指农业银行向购买园区内工业用房的小微企业客户发放的,以其购买的工业用房作为抵押,以借款人的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并实行分期还款的贷款业务。可为客户提供一手工业用房按揭贷款和二手工业用房按揭贷款融资服务。该产品于2013年投放,2018年至20196月末累计发放贷款5369万元,贷款余额5222万元,贷款企业13户。       

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元,按揭成数可达七成。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8年,最长不超过10年。

贷款利率:按照农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还款方式:采用分期还款方式,按月还本付息。

产品特点:1.融资额度高。2.贷款期限长。3.还款压力小。

适用对象:在工业园区内购置工业用房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客户。

贷款条件:工业园区:1.园区合法设立并已通过审核。2.国家级园区、省级园区、规划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米(含)以上的园区或分期开发且单期开发建筑面积在3万平米(含)以上的园区。一手工业用房园区开发商应依法成立,具有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商或取得当地政府相关经营许可证明的政府平台开发主体。借款人:1.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相关从业经验在5年(含)以上;2.信用等级BBB级(含)以上;3.符合所在园区的管理政策,已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购买园区工业用房的合同或协议;4.已按我行要求支付相应比例的首付款;5.同意以所购工业用房作为抵押。

担保方式:一手工业用房按揭贷款:取得工业用房产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由园区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取得工业用房产权证、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应变更为抵押担保。二手工业用房按揭贷款业务采用工业用房抵押担保方式。

办理流程:园区准入→贷款申请→业务调查→贷款审查、审批→合同签订及担保手续→贷款发放。

联系方式:详询农业银行各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