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金融消保专栏

【以案说险】老年人存款“不翼而飞”——省消保中心调处一起银行存款纠纷
发布日期:2022-03-22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引言】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成为银行主要服务群体,老年人权益保障也成为银行需面对的重要课题。《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要求社会优待老年人,银行机构更要不断提升老年人服务体验、维护好老年人权益。此外,老年人自身也要做好理财存款规划,做好账务登记和存档,保管好个人信息资料。

【案件背景】

C老先生长期在某银行办理存款和理财业务,某天发现自己在银行的一笔6万元定期存款找不到了,遂到银行打印清单查找。经银行工作人员核对:该笔6万元二年期定期存款于存款后一个月就部分提前支取,当时是支取现金。C老先生认为日常没有用钱,不会将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是银行擅自将钱款提前支取。双方不能达成共识,遂向福建省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简称省消保中心)申请调解。

【案例分析】

调解过程中,银行出示了当时办理业务的凭证、人脸识别、监控双录等资料,证实提前支取业务是C老先生本人办理。

C老先生有登记账本和保存凭证回单的习惯(在该银行办理了多笔理财和定期存款,理财和存款到期转存等业务凭证回单较多,有些凭证已模糊,有些未登记完全),因年岁已高,只相信自己的认知。

本案焦点在于该笔业务是否由C老先生本人提前支取。银行方能够提供当时办理业务时所有的证据资料,调解员也通过梳理证据,详细向C老先生解释该笔业务确属其本人提前支取,但C老先生仍坚持认为自己不需要用钱不会取现金,最终调解不成功。

【风险提示】

老年人的金融消费权益应当得到特别关注和保护,老年人在办理银行业务时,需防范相关风险;银行机构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时,也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应有帮助。

老年人办理银行业务的提示:

一是尽可能减少开户银行,避免发生存取款较多时,记忆混淆的情况。

二是培养账务登记的好习惯,即只需进行简单登记,每次业务发生时及时记录存取的时间、金额、用途或原因。

三是在选择投资理财产品时做到“三看”---机构资质、产品范围、营销人员;“三知”---知己、知彼、知收益率;“三不”---不轻信、不贪婪、不泄露。

四是尽量选择到柜面办理业务,选择办理手机银行或其它线上业务时,应在家人及专业人员指导、帮助下进行。

五是在发生纠纷时,一方面要冷静对待,与当事银行耐心沟通;另一方面要合理维权,选择合法渠道,实现诉求。

银行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提示:

一是接待老年客户需要更加耐心细致。

二是在办理业务时应重复确认客户需求,得到客户肯定答复后再行办理,对于定期存款,可以推荐到期自动转存业务。

三是对于老年人支取超过1万元以上的现金时,经办人员要提醒其注意相关安全事项。

(福建省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