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福州分行

批量开发贷
发布日期:2013-11-06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华夏银行小企业批量开发贷(以下简称“批量贷”)是指我行依托商圈、园区、核心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以及电子交易平台等经我行认定的合作平台,对平台内的小企业客户批量提供授信业务。
产品特点
      1、批量客户开发。与平台客户建立稳定的银企关系,形成批量开发的业务营销模式。
      2、批量业务处理。在业务受理与调查、审查审批、授信后管理等环节进行集中化、批量化处理,建立快速业务处理通道,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3、创新担保方式。可由市场管理方对平台内的客户提供“一对多”的抵质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质押物回购、组建保证金池等担保方式。特别是有效解决同一抵押物对应多个借款人提供担保的手续繁琐,大大简化操作手续,属于抵押创新模式。
      4、简化资料。可根据情况简化税务登记证、收入证明、财务报表、验资报告等材料,个体工商户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免提供配偶资料。
适用对象
      1、区域内成熟的商品交易市场、商业街区、物流园区、批发市场(或商场)内的小企业客户。
      2、产业集聚特征明显的园区内的小企业客户。
      3、核心企业上下游小企业客户。
      4、同一地区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联合会内小企业客户。
      5、电子交易平台内的小企业客户。
      6、其他经总分行认定的合作平台客户内的小企业客户。
融资额度和期限
      结合借款人现金流、负债率、还款能力、抵押物价值、订单情况等因素,合理测算并确定授信额度,单户授信额度最高2000万元。
申请资料
      1、借款人为小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卡号及其密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签字样本、公司章程、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授信用途的证明文件(如购货合同或发票或订单或贷款用途声明等)以及抵押物权属与价值证明材料等,我行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
      可根据情况简化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或资本来源证明、财务报表及会计附注(可根据情况要求客户提供上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申请人的关联关系信息等资料。
      2、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性信贷业务申请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收入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属于特殊行业的,须提供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资格证明)、能够反映其经营状况和收益情况的资料(如银行对帐单、商品购销记录等)、贷款用途证明材料(如购销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与上下游客户结算往来凭证等)以及抵押物权属与价值证明材料等,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可根据情况简化借款申请人收入证明文件、最近两期税款缴纳证明,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
      3、借款人为小企业主。个人经营性信贷业务申请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借款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借款申请人收入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贷款卡、企业章程或合伙经营协议及验资报告、出资协议、贷款用途证明材料(如购销合同、运输合同结算往来凭证等)以及抵(质)押物要求的相关材料等,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可不对提供担保的小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可根据情况简化借款申请人收入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验资证明、出资协议等,企业有权决策机构出具的同意以企业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决议或承诺,企业经营办公地址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