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

协会召开金融债权案件执行联络员会议
发布日期:2006-10-20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福建省银行业协会于2006年8月18日上午,在中银大厦20楼协会会议室召开金融债权案件执行联络员会议,会议由协会副会长王长松主持,省高院执行局、福建银监局、协会秘书处自律部、各有关会员单位联络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主要针对如何解决金融债权案件执行难,如何建立健全联络员例会制度,做好省高院、协会与各会员单位的信息沟通以及工作中的协调配合等问题进行讨论。
    会议从“有利于维护金融债权、有利于清理执行积案”的原则出发,主要针对正在执行中的金融债权案件进行了重点讨论,探讨运用提级、交叉或指定执行排除干扰;拍卖不成后及时以物抵债;债权转让后及时变更申请主体;被执行人确无财产的及时中止执行等对四类正在执行案件做了一些针对性讨论。会议确定:(1)各会员单位提供有财产可执行,但因受到外部干扰的重点案件,由各单位提出申请,协会统一提交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督办;(2)要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协调。在金融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省高院、协会、会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力争通过省高院今年九月份起在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清理金融执行债权案件活动,执结一批案件。
    会议认为,为使金融案件能够连续有效执行,金融债权案件联络员例会应该每季度召开一次,并进一步完善运作机制。
    会后,协会根据会议协商的意见和省高院的要求,向省高院执行局提交了需督办(或交叉执行、提级执行)的重点金融案件113件,申请执行表的116698.17万元,未执结金额114891.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