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银行福建省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小企业(台资农业企业)信贷成长计划流动资金贷款
发布日期:2013-05-14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机构名称

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

1.产品名称

中小企业(台资农业企业)信贷成长计划流动资金贷款

2.产品概述

中小企业(台资农业企业)信贷成长计划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分行为满足福建省内台资农业企业经营现代农业中的流动资金需求而提供的本、外币贷款。

3.特色介绍

一是多方参与管理。由于台农企业规模较小、户数多、金额小的特点,我行采取与当地政府部门、金融同业、专业担保机构等多方力量合作的方式对台农企业进行金融支持,逐步构建政策性金融支持台农企业的信贷支持体系。我行已与福建省农信社、龙台担保公司等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为台农企业融资提供金融支持。

二是特定贷款对象。目前台农企业在福建省分布区域较广,为了便于在更大范围内筛选优质台农企业,除将台农园内的台农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外,贷款对象放宽至全省台资农业企业。

三是多种贷款模式。流动资金贷款以直贷模式和统借统还两种业务模式开展。其中,直贷模式又分为我行单独贷款和我行与同业合作方联合贷款两种贷款方式,具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四是灵活确定贷款金额和用途。为体现现代农业投资大、回收期长的特点,流动资金贷款金额在参照总行有关规定基础上,结合农业企业总投资、生产周期等因素,采取分项详细估算法、扩大指标法或其他合理方法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可根据企业的申请,另外核定不超过企业实际资金需求20%的专项额度,作为台农企业遭遇自然灾害后恢复重建的应急资金。流动资金贷款可用于台农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产品推广、参展费用、引进技术、销售渠道建设等。

五是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针对农业经营周期较长的特点,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可设定为1-3年(含)。若遇到自然天灾等不可抗力,导致台农企业无法按期还款时,企业可申请展期。

六是创新担保方式。担保难一直是台农企业融资难的核心问题。我行借鉴同业的经验,灵活采取第三方(含专业担保公司)保证、林权(包括茶树、果树等)抵押、土地经营权抵押、海域使用权、水域养殖权抵押、林竹产品仓贮质押、农机具抵押、商标质押等其他我行认可的担保方式。

七是加强风险监管。我行要求台农园管委会等政府相关部门协助对获得贷款的台农企业实施监控,在我行贷款存续期间,未经我行同意,企业不得擅自转移、变卖资产和变更土地经营权;企业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应及时通知我行。

4.研发背景

福建省现有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园区总数、台资农业项目数以及利用台资额均位居国内各省(市)全国首位,已成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新亮点和福建的区域品牌,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总行多次转发国台办、农业部的联合发文,希望福建省分行对台农园给予大力支持。根据总行领导的批示精神,我行行领导带队,走遍了福建省内各个台湾农民创业园,与当地的台农企业座谈交流。在调研中,我行了解到园区内大多数台农企业由于规模偏小、担保难、贷款利率高、期限短等因素制约,仅有少数几家企业得到银行贷款资金支持。融资难的情况已经严重影响台农企业扩大生产规模的信心,成为企业发展的一大“瓶颈”。

201111月,我分行根据《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小企业信贷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结合台资农业企业实际情况,制订了《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小企业(台资农业企业)信贷成长计划流动资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201212月,我分行对《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小企业(台资农业企业)信贷成长计划流动资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进出银闽字〔2011404号)进行修订,制定了《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小企业(台资农业企业)信贷成长计划流动资金贷款操作手册》。

5.客户定位

该产品面向全省台资农业企业,同时侧重于省内台湾农民创业园内的台农企业。

6.申请所需材料

台农企业向我行提出申贷需求,台农园内企业由台农园管理机构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并出具推荐函(见附件),台农园外企业由其政府主管部门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并出具推荐函。

7.业务贡献度

发挥我行独特的政策性银行优势,解决鸿鼎公司等台农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推动闽台农业合作纵深发展,提升大陆农业生产水平,具有十分特殊的社会意义,也是我行作为政策性银行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