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关于自律规范辖区银行业经营行为的提示
发布日期:2009-05-15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近期,福州媒体陆续报道了部分银行机构高息揽存、个别开发商搞“假按揭”套取银行贷款、少数人利用银行信用卡超额分期付款业务帮持卡人套现的现象。这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给银行业声誉带来负面影响,也大大增加了银行的经营风险。省协会已函至银行业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提示予以高度关注。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工作,切实维护银行业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充分展示银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现就辖区银行业合规经营提出以下自律性要求:

一、各银行会员单位要严格按照福建省银监局近日下发的《关于辖区银行业合规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闽银监发[2009]22号)要求,加强自身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行业自律的有关规定,防范各类经营风险。

二、各银行会员单位要立足于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通过优质特色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同时,要加强对客户的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工作,积极稳妥处理好客户的投诉,有效维护客户的正当权益,树立银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银行业协会各专业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组织成员单位自查自纠,并就当前行业存在的违规问题和经营风险进行剖析,提出自律性要求,不定期地进行明查暗访,对违规经营的银行业机构要加大自律惩戒力度,切实防范经营风险和维护辖区金融秩序。

四、银行业协会各专业委员会要充分发挥银行业的整体作用,联合各成员单位通过正面新闻宣传,专家解读,银行家发表文章等形式主动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及时有效沟通,争取媒体对银行业改革、开放与发展的理解与支持,避免因夸大事实报道给银行造成不良影响,防范声誉风险。

 

 

 

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