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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3-08-22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亿元,由财政部全额拨入。福州办事处作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在福建的分支机构,成立于2000411

   东方公司成立之初,以保全国有资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国企改革为使命,开展了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政策性债转股和风险金融机构托管业务。截至2012年,公司已累计收购并管理各类银行业不良资产7100余亿元,回收现金1350亿元,对166家国有企业实施了政策性债转股,转股金额253亿元,对闽发证券、庆泰信托、泛亚信托等风险机构实施了托管清算,在维护社会信用体系、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东方资产在主管、监管部门推动下开始商业化转型,从单一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成功转型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和可持续发展的商业化综合金融服务集团,旗下拥有保险、证券、信托、租赁、信用评级和资产管理等多种金融服务业态,能为客户提供各种金融服务。2012年,集团拨备前净利润突破了60亿元,集团总资产超过了2100亿元,净资产达到301亿元。
   公司在全国26个中心城市设有25家办事处和1家经营部,在境内外控股和持股公司包括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银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邦信惠融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涉及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投资银行、融资服务、权益类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实业投资、信用增级、财务顾问等领域,形成了为客户提供全面金融解决方案的能力。